根据《关于调整2024年苏州市生育保险一次性营养补助标准的通知》,自本月(2024年7月1日)起,一次性营养补助调整为2775元。据介绍,一次性营养补助为定额补助,标准为本市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
女职工“三期”包括孕期、产期、哺乳期。孕期是指:1从怀孕后一直到产前15天。《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7条第1款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来源:【沈阳日报-沈阳网】王松程实核心提示3月29日,本报与市政务公开办联办的《民生连线》栏目,邀请沈阳市医保部门有关人士做客沈阳日报社5G直播间,就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和新生儿医保等相关内容进行详细介绍,并现场回答读者和网友提出的问题。
生育保险是国家为保障参保人员能够在生育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期间获得经济补偿和享受基本医疗服务所设置的一项社会保险苏州市医保局发布的这份苏州市生育保险政策指南赶紧收藏起来吧↓一、各类人群如何参保才能享受生育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