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话题“发布他人隐私视频被认定侮辱罪”冲上热搜。该话题源于江苏省两会检察工作报告中公布的一个案例。案例中,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针对被告人在境外网站发布有完整人脸信息的他人私密视频,依法认定侮辱罪并提起公诉,得到法院支持。
3月17日,针对网络传闻,百度副总裁谢广军发布微信朋友圈表示深感愧疚,并向所有受影响的朋友郑重道歉。谢广军表示:“我13岁的女儿在网上与人争执,情绪失控下,把海外社群网站上的他人隐私信息发布在自己的账号上,进而导致自己的个人信息也被曝光,引发大量负面言论扩散。
【案例苑】●案情:李艳(化名)是一位网络主播。2019年1月至5月,刘宏(化名)与李艳发生感情纠纷。为泄愤报复,刘宏从他人处购买了李艳及其父母的姓名、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个人信息,编辑并添加诅咒文字后,通过几十个网络账号多次发布,称“李艳的身份证号,大家拿去借网贷”。
来源:连云港警方 发朋友圈可以不受约束吗? No No No ! 发在微信朋友圈的内容 也可能涉嫌违法犯罪!案例6月14日,云南玉溪一女子张某,因琐事与赵某发生激烈争吵后,为泄愤将数条包含赵某个人隐私的信息和照片在朋友圈发布。
个人隐私保护一直备受关注。然而,一些人为了各种目的,选择曝光他人的个人信息,这其中涉及哪些法律风险?@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岳屾山 律师表示,曝光他人个人信息可能会承担民事侵权责任,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还要对被侵权人进行精神损害赔偿。
“哔哩哔哩社区小管家”在发布的《B站与多部门联手共同打击网暴侵权案件说明》中称,今年8月,多位UP主举报,有群体在境外平台有组织地煽动用户对站内UP主进行“人肉开盒”,该群体不仅在线上公开UP主个人信息,还对其进行一系列电话私信骚扰、网暴攻击、不实恶意举报等违法行为。
前男友分手后一直骚扰晓丹,还向她周围的同学朋友散播谣言、发布属于晓丹个人隐私的照片。晓丹该怎么办?——诉帮律师张莹:晓丹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网络水军”违法犯罪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侵犯公民合法权益8月5日福州市公安局公布了近期侦办的7起典型案例案例一:长乐李某散布他人隐私信息网络暴力案今年7月,长乐男子李某通过网络平台曝光其前女友私密照,侵犯他人隐私,造成不良影响。
N海都全媒体记者 江方方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网络水军”违法犯罪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侵犯公民合法权益8月5日福州市公安局公布了近期侦办的7起典型案例案例一:长乐李某散布他人隐私信息网络暴力案今年7月,长乐男子李某通过网络平台曝光其前女友私密照,侵犯他人隐私,造成不良影响。
9月18日,网传广东深圳市一女子制作58页PPT爆料其男友、招商银行管培生史某某嫖娼、出轨。这份PPT中,记录了史某某嫖娼等证明,并列举出9次嫖娼记录,在网上引起大量关注讨论。据百姓关注报道,招商银行工作人员回应称会将情况逐级反映核实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