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公益诊所》栏目由羊城晚报社、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广东省律师协会、北京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研究会联合主办,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欢迎广大读者来信咨询法律问题,邮箱:flgyzs@126.com。
收到新公司的入职offer后,赶紧在原单位办理好了离职手续,随时准备着入职,岂料竟然被新公司“放鸽子”!对方声称是因为业务收缩、职能合并等取消了该岗位录用,这能成立吗?应聘者因进退无路,只好诉至法院维权。
近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缔约过失责任纠纷案件,法院判决用人单位赔偿劳动者5万余元损失。公司发offer后反悔 员工起诉获赔5万元在杭州工作的小张工作能力突出、业绩出色,被北京某科技公司看中。3月5日,科技公司法定代表人主动联系小张,沟通招聘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