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非法植入基因编辑、克隆胚胎行为的规范类型构建中,应当将基因安全作为犯罪化的正当性依据。通过发挥保护法益对规范类型构建的指导作用这一基本原理,对非法植入基因编辑、克隆胚胎罪进行检视可以发现,本罪存在道德行为不当犯罪化、规范保护射程不周延的立法缺陷。
民法典第1009条以专条形式明文规定:从事与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等有关的医学和科研活动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危害人体健康,不得违背伦理道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民法典为什么要对基因编辑进行限缩、控制?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美国科幻小说家和研究者斯科提亚认为:“科幻小说家是真正意义上的思想实验的专业制造者。”作为思想实验的科幻,是一种基于“What if”(如果……那么……)基础上的思想实验,通过对现实世界规则的某种改写或重设,推演其如何影响到人性、社会乃至文明本身。
由于诸多伦理、道德及法律方面的原因,人类基因编辑研究极富争议性,部分组织倾向于将其完全禁止。尽管如此,如今,希望推动该研究发展的人可以松一口气了,因为由美国国家科学院、中国科学院、英国皇家学会举办的会议领导者决定,支持人类基因编辑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