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老龄化明显的今天,孤寡老人的生前身后事成了一个社会问题,孤寡老人晚年由谁扶养?当没有子女、没有配偶的老年人去世后,他们的遗产又该如何分割?我国已经迈入老龄化社会,空巢老人、孤寡老人的养老困境愈来愈频繁呈现在我们面前,亟待全社会协同破解难题。
剧情提要身边小案件 蕴含社会治理大智慧《小案大治理》第二季第四集!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到来,关于孤寡老人遗产继承的纠纷案件日益增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局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广东广州,苏婆婆于2020年去世,留下位于海珠区的一套房屋,由于她在生前并没有养育或收养子女,她的祖父母、父母、哥哥姐姐、丈夫及丈夫的父母均已去世,且其档案中无外祖父母的记载,即苏婆婆并没有法定继承人。
沪上一名精神残疾男子离世后留下价值300余万元的遗产没有继承人谁来管理?精神残疾男子离世300余万遗产无人继承近日,上海静安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纠纷,依法指定静安区民政局担任被继承人的遗产管理人。李亦(化名)患有精神残疾,父母相继离世后,由两个姑姑分别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