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你知道自己的另一半患有艾滋病,你是否还会选择和对方结婚?如果你在怀孕生子后才发现对方是艾滋病患者,又会如何选择?在现实中出现这种情况,法院会如何判决呢?1月4日,一起撤销婚姻关系的案例在网络引起热议。
时常有人拿着某一张类似的“各行为感染艾滋病毒的估算概率图”在后台私信我:老师,这上边的数据是不是真实的呀?为什么各种行为传播艾滋病的风险看上去并不高,甚至可以说很低,却还是有那么多人因此感染了艾滋病呢?
对于艾滋病而言,无需多行,一次就可能自食恶果。比如有这样一则新闻报道,陈先生(化名)在一次醉酒后,与一名酒吧中的女子发生了性关系。作为有妇之夫,在道德上他显然已触犯了底线。但是在那之后的5天,陈先生却出现了咽痛、低热的情况,等到感冒自愈后他惊讶地发现:自己的右臂突然长了红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