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陈容系陈的妻子,原告陈荣系陈的父亲,原告陈X系陈的女儿。判决生效后,陈J申请执行,后陈J与刘P 在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主持下达成执行和解,主要约定刘P 在2014年12月31日前支付陈J30000元,以后每月支付5000元。
下篇 问答解法 第一章 一般规定 1.什么是过错责任原则? 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1177条【自助行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
近年来,自然人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来不及请求国家机关保护的情况下,自己采取措施保护权益反被他人起诉侵权的案例时有发生。为此,《民法典》侵权责任编明确规定“自助行为”制度,赋予自然人在一定条件下的自我保护权利,同时也对这种行为进行规范。那这一条规范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第八章 免责事由 免责事由也称抗辩事由,是指被告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提出的证明原告的诉讼请求不成立或不完全成立的事实。在侵权法中,抗辩事由是针对承担民事责任的请求而提出来的,所以,又称为免责事由或减轻责任事由[1]。免责事由也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重庆一老太潜入菜园偷菜,被菜主发现后逃跑,追赶过程中老太意外摔倒受伤住院,后被鉴定为10级伤残,产生医疗费用2.3万余元。之后,老太将菜主起诉至法院,要求对方赔偿其各项损失共计8万余元。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驳回“偷菜人”的全部诉讼请求。
来源:平安黔南生活中,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肇事逃逸后,能不能私自扣留逃逸人员的物品?这侵犯了对方的权利吗?这就涉及到《民法典》中对于自助行为的界定,自助行为需要符合哪些条件?让我们跟着黔黔、南南一起去看看吧!
原标题:准确理解我国民法典中正当防卫和自助制度权利人自助,在本质上就是正当防卫的具体化。民法典规定自助制度之后,原来正当防卫制度的缺陷得到了弥补。当前,在法学理论上和司法实践中,准确理解和运用自助制度十分重要。
为阻止路人肇事逃逸丈夫挺身而出却导致肇事者摔倒受伤责任该由谁来承担?近日,在上海沪太路上,钱先生骑着电动自行车经过同样骑着电动自行车的陈女士时,钱先生的后备箱无意剐蹭到陈女士的电动自行车,陈女士当即因重心不稳,连车带人一同倒地。陈女士站起来时,钱先生却若无其事地想要继续向前骑。
《民法典》第1177条规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妻子驾驶电动车被后车超车撞倒见肇事者欲逃离丈夫一把拉住其车把导致肇事者摔倒受伤事后,肇事者索赔损失40余万元这样的一个案件杨浦区人民法院如何判?李先生与妻子陈女士一前一后骑着电动自行车下班回家。路上,一辆电动车从后方超车,并将陈女士撞倒。而肇事者钱某却没有停留,并向前驶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