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8月29日讯 自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滨州市公安局惠民县分局在持续强化打击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犯罪行为的同时,积极开展保护野生动物宣传,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滨州市公安局惠民县分局森林警察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发现一只野生“獾猪”。
邹幼勤向我们讲述遇见“金狐狸”的经过:9月8日,他前往长江新区江滩湿地,原本想拍长江水位下降后滩涂裸露照片,在朱家河桥西端一处干涸的水凼边,那里人烟稀少、环境幽静,树木繁茂,鹭鸟翔集,突然发现前方约50米处,有一只小动物从芦苇丛中走出来,东嗅西嗅,他赶紧蹲下来举起相机拍照,正当准备从它的右侧迂回更近距离拍摄时,这只小动物发现有人,转身跑向芦苇丛中,“当时我距离它最近只有十几米,小家伙很萌,边跑还边回头望,很快消失在芦苇丛中。我还发现附近有大鱼的残骸,估计它在这里找鱼吃。”
应城融媒体中心记者:程国辉通讯员:李浩然责编:大白12月13日,应城市国有林场总场成功放生一只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貉。12日下午,应城市长江埠办事处一居民在自家院落内发现一只类似狐狸的动物,电话报警求助。
扬子晚报网11月10日讯(记者 张凌发 通讯员李国平)“一丘之貉”这句成语是贬义词,往往是用来贬低人或骂人的,事实上这一丘之貉的“貉”却是国家的二级野生保护动物。10日早晨8时许,镇江宝堰蒋岗村一种田大户正在农田里用收割机割稻子,一只像猫像狗又像狐狸的野生动物被收割机误伤。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7月5日讯(记者陈其雄)野生貉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从一年前开始,有一窝野生貉在东西湖区航天彩虹镇小区内安家落户,“赖”在小区内不走。它们在小区内悠闲度日,快乐地生儿育女,与居民和谐相处,互不干涉。长江日报于7月4日报道这一新闻后,有读者问:貉是一种什么动物呢?
10月19日上午,刘畈乡林业站接到刘畈派出所电话:有一只不知名的小动物闯进了单位厨房。乡林业站人员闻讯后,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现场围观了很多来看热闹的群众,“像电视上放的狐狸,又像浣熊,但是比较小,我们从来没有见过这种小家伙。”大家都感到很稀奇。小动物重约4.
在一些不为人所知的市场交易中,一场食品安全危机正悄悄地酝酿着。近日,一系列的调研揭露了一个令人震惊的事实:政府明令禁食的狐、貉等皮毛类肉类,却通过一条错综复杂的黑产业链,大量涌入国内的饮食业。经过一番加工,它们变成了牛羊肉、兔肉等普通肉食,出现在人们的餐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