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丹、李青与二人的母亲王彩霞在同一农业家庭户下,1995年,李丹、李青二人为进城打工,将自己的农村户口从母亲王彩霞的农业户口名下转到了父亲李东城的非农户口名下,变成了非农户口。之后村里土地延包时,发放的《农村承包土地证》也载明了承包户主为王彩霞,人口为叁。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 政 判 决 书。
按照公安部门户口迁移管理办法的规定,由于我国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比较高,总体上对于从大城市迁移到小城市、从城市迁到小城镇、从小城镇迁移到农村,只要本人有意愿,有固定的住所,基本上没有限制性条件,但是要从小城镇迁移达到城市,从农村迁移到城镇这是有很多限制性条件的。
农村一些家庭经济条件优越的人家,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依据国家的户口管理政策,自己出钱,向国家缴纳农村户口转移变更成非农村户口,人们称之为“农转非”户口,就可以跳出农村户口的范围,就可以逃脱农村人的各种赋税和摊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