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人社局印发的《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明确,用人单位在招录过程中,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差别化地提高对妇女录用标准或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降低女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等行为,最高可处五万元罚款。
来源:工人日报“你近期是否有结婚的打算?”“准备生二胎么?”……诸如此类看似与应聘岗位无关的问题,在女性职工应聘时却经常会被用人单位问到。如应聘者做了肯定回答,可能就要和这份工作失之交臂。“生”还是“升”则是那些已经有工作的职场女性要面临的选择,生育就难以升职,甚至还会丢工作。
本报记者 蒲晓磊33岁的北京市民刘恋,有9年的教育培训工作经验,但她的这些经验,却在面试时被招聘人员忽视,“HR(人力资源)的重心不是放在我的能力和经验上,反而像是‘查户口’一样询问个人基本信息,问我是否结婚、是否有小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