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 :“非机动车载物,应当遵守下列规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
“以前下雨天不敢给车充电,就怕雨水会造成意外。现在有了雨棚就不用担忧了,全天候随时充,随时用。”正在给自己的爱车充电的居民蒋先生说。日前,芷江西路街道南山路151弄康乐小区1、2号楼附近的电动车停车棚正式落成并投入使用。
近日,深圳一外卖骑手骑电动自行车摔倒后,被车上加装的雨棚刺中脖子重伤。该条消息一发出立即登上热搜,引来众多网友议论,“在以前我还被加装的雨棚刮伤过,雨棚的伞骨尖从脸上划过立马留下一条红印,还好没留下伤疤。”“雨棚的支撑杆刚好对着脖子,发生事故很危险。
潮新闻客户端 评论员 高路图片来自网络近日,深圳市光明区民生大道上,一名外卖员在骑行电动自行车过程中摔倒,被车上安装的雨篷扎伤颈部后身亡,相关部门表示此事系意外事故。相关话题登上热搜引发关注,是因为在很多城市,安装雨棚的电动车比比皆是,已经成了一大公害。
近日在广东东莞发生惊魂一幕一女子在骑电动自行车外出时与其他车辆不慎发生碰撞车子倒下时车上加装的遮阳伞断裂一根伞骨直接刺入其面部约10厘米长该女子当场血流不止紧急送医后,由于留在体外的伞骨太长,妨碍手术开展,医院请来消防员先将伞骨剪短,再进行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