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每天工作12小时,公司称是自愿加班。如今,加班在很多企业已经成为一种常态。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的,应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然而,有些公司声称,劳动者是“自愿加班”,这样就可以不付加班费了吗?
近日,江苏苏州一公司员工拒绝加班,在公司工作群内回怼领导后被开除的消息引发社会热议。不少网友纷纷留言诉说自己的加班经历,有的遭遇隐形加班,有的被强制加班,有的随大流进行无效加班。资料图/羊城晚报·羊城派公司加班到底多不多,具体表现形式有哪些?劳动者又是如何看待加班的?
近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分享道,雀巢的巧克力文案为“我是自愿加班的”,该话术和配图令消费者抱怨称“感到不舒服”。有消费者认为,雀巢的反讽没有用好适当的配图。另有消费者称,企业是想玩梗,却没有真正理解打工人。 这次营销翻车只是雀巢脱离中国消费者的一个缩影。
网友“听风雨”:今年“五一”假期,我想提前完成任务,就到公司加班,干活时左手被机器绞断了。我找老板要说法,公司却说“允许职工根据自身情况到岗加班,但未作硬性要求。你自愿加班受伤不算工伤。”请问是这样吗?“听风雨”您好!能否认定为工伤有明确的规定,与是不是节假日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