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栾海明在“国际家庭日”即将来临之际,5月12日上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山东高院”)召开家庭教育指导新闻发布会。会上,山东高院刑一庭副庭长罗莹公布6起家庭教育指导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是对不履行探望权的父母进行家庭教育指导案。
离婚时约定可以随时探望孩子,但孩子因为对父亲的某些行为感到恐惧,不愿意与父亲见面。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处理呢?9月13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经南通崇川法院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父亲每个月可以通过微信视频探望孩子两次。
极目新闻记者 邱睦视频剪辑 胡祉祺通讯员 陈永铧夫妻离异后,孩子被判给父亲抚养,母亲则享有每个月探望4次的权利。然而,每次探望母亲总感觉在“探监”。母亲想把孩子接过来过个周末的愿望都难以实现。市民张琦(化名)给金勇送锦旗“感谢您让我们母子能够一起过个愉快的周末啦!
“我以后还能经常看到爸爸吗?” “阿姨向你保证,一定会的!”得到法官阿姨的肯定答案后,无锡11岁的甜甜(化名)终于展露笑颜……无锡市新吴区法院近日发出无锡首份《探望权履行承诺书》,既保证了甜甜爸爸的“探望权”,也有力化解甜甜已离婚的父母因探望孩子而产生进一步冲突的可能性。
人到老年,不幸遭遇丧子之痛,更令老人痛心的是,想要看望孙子,却遭到儿媳一再阻碍。为探望孙子,失独老人与儿媳对簿公堂。基本案情徐某夫妇的独子徐甲意外身故后,两位老人发现儿媳倪某已怀有身孕,于是将所有希望寄托在孙子徐乙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