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生活中,我们常常在自己居住的房屋附近的闲置地块上开荒种地,这种农村荒地一般是属于农村集体闲置的或者未确定用途的土地,就算是空闲的荒地,可能也有其他规划用途,因此并不是“谁开荒就归谁”,更不会因为你开垦耕作了,你就可以赖着了,更不可能因为你开垦了就宣布属于你的了。
今天有幸读到了《石头的脆弱》,它讲述了一个农夫田地里有一块大石头,虽然他每次耕田时都很小心,但是在多年的劳作中还是撞坏了许多犁头和一台松土机,如果我们惧怕它,不敢下手解决它,它就会经常给我们的生活添乱,给我们的精神添堵。
有些人看到荒地会觉得可惜,想物尽其用,于是就去开垦荒地。那么,有关村民开荒地有哪些规定呢?第四十一条 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
我国地大物博,土地资源辽阔但经常会有土地资源紧张的问题和纠纷,因此国家出台了很多相关政策去鼓励人们开荒种植。为了保障18亿亩耕地红线越来越多的种植户选择开荒种植经济效益更高的中草药。可能之前阅读过我文章的朋友,想必对开荒土地并不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