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新闻客户端1月12日讯 原告持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起诉至法院,诉求被告偿还借款30万元及利息,被告辩称,原、被告之间没有借贷合意,不存在借贷关系,并提供了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通话录音、交易明细单、证人证言等证据。
民间借贷通常发生在亲戚朋友等熟人之间,基于信任,双方往往只是口头约定,没有书面借条,导致纠纷产生。如果仅有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没有借条,能否认定借贷关系成立呢?近日,石屏县人民法院就审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一起来看看吧。
原告没有欠条,仅以转账凭证作为借款依据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能认定借贷关系成立吗?2022年9月24日,原告刘某向被告孙某的中国工商银行账户打款5万元,现原告持转账凭证就此款提起诉讼,称被告孙某系通过中间人张某向原告刘某借款,被告孙某应偿还此笔借款。
借款人犯罪,保证合同还有效吗?债权人长期占有抵押物,债务人该怎么办?有转账就一定形成民间借贷关系?……典型案例+法律提示法官以案释法带您了解民间借贷那些事儿01借款人涉嫌犯罪的,保证合同还有效吗?辛某与张某系同村住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