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买卖房屋的中介费下调问题成为市场热点。6月1日,福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称,该协会日前发布的《关于合理调整二手房产交易佣金标准 促进房产消费复苏的指导意见书》明确,在福州进行房地产买卖,中介企业向买、卖双方各收1.5%的中介费。
提起“跳单”,中介们叫苦不迭,买卖双方也经常为此被诉讼困扰。近日,翔安法院发布这样一起中介合同纠纷案件。多数中介认为,只要履行过帮联系、带看房或助谈判的行为,最后“绕过”他们,由其他中介居间达成房屋买卖,买卖双方的行为就构成“跳单”。是否如此呢?让我们来看看,法院是怎么判的。
最近,有消息称,多家重庆房产经纪公司调整了中介收费方式,实行房款总价3%的中介服务费,引发热议。上游新闻·重庆商报记者连日走访市场核实发现,自2月下旬起,重庆链家、德佑、21世纪不动产等多家与贝壳合作的品牌中介公司买卖房屋交易服务费用的确已从之前的卖方0%,买方2%,调整为卖方1%,买方2%。
人们对于中介行业的存在看法褒贬不一,部分人认为中介的存在抬高了房价,并且在房屋成交的过程中收取的中介费过高,动辄上万元,给买方造成了额外的支出,而中介只需要跑跑腿就获利不菲。认为中介的付出与收入严重不成正比,今天就给大家明明白白的算一下,中介成交一套房到底能得到多少的佣金。
来源:【厦门日报】在房产交易过程中,“跳单”问题常常引发纠纷。一些中介认为,只要他们提供了房源信息、安排了看房,客户最终绕过他们与房东成交,就构成“跳单”。然而,事实是否如此?近日,翔安法院审理了一起典型的中介合同纠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