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实施细则》,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2019年省政府颁布实施《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虽然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应承担的学校安全职责进行了规定,但是所涉及的政府部门不够全面,如应急、消防等重要部门没有纳入学校安全管理体系,职责制定比较笼统,不利于协同发挥学校安全“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属地管理、综合治理”的作用。
大众网记者 刘清华 通讯员 葛宁 枣庄报道6月1日下午,薛城舜耕实验学校组织全体班主任在舜德大厦二楼录播室学习《##_FORMAT_LT_##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_FORMAT_GT_##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学校安全事故,保障学生、教职员工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