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经办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规程》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规程》明确,定点零售药店中为参保人提供使用基金结算的医药服务的主要负责人,包括定点零售药店的主要负责人,应按规定登记备案。
9月27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建立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当日,国家医保局召开《指导意见》新闻发布会。国家医保局基金监管司司长顾荣在会上介绍,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一个自然年度内记分达到9~12分,将被暂停或终止医保支付资格。
9月27日上午9:00,国家医保局将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建立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有关情况。国家医保局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部分地方医保部门、部分医疗机构有关负责人将回答记者提问。
新重庆-重庆日报 记者 李珩3月6日,记者了解到,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药监局近日印发了《重庆市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细则》明确,从3月1日起,我市对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实行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即“驾照式记分”管理,以
9月27日,国家医保局召开建立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医保监管对象将从机构向具体责任人延伸。该制度将在医保协议管理的框架下,从医保支付这一关键环节入手,对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实行“驾照式记分”,从而实现动态精细化管理。
来源:【多彩贵州网-众望新闻】本文约837字,阅读约需2分钟多彩贵州网·众望新闻讯(本网记者 李思瑾)3月16日,记者从贵州省医疗保障局获悉,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省药监局联合印发《贵州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下称《实施细则》),建立医保支付资
红网时刻新闻12月17日讯(记者 周曼)为增强全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诚信服务意识,维护公民医疗保障合法权益,确保医保基金安全高效、合理使用,12月17日,湖南省医保局就《湖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意见反
来源:【人民日报中央厨房-健康37°C工作室】“传统监管模式只能处罚到医药机构,无法监管到人、处罚到人,这导致少部分违法违规人员有恃无恐。”9月27日国家医保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颜清辉的这席话,道出了以往医保支付监管的难题。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医保基金监管关乎老百姓看病就医的“钱袋子”。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近日联合公开发布《关于建立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对医保支付资格管理进行了明确要求。 什么是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
昨日(9月27日),国家医保局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对《关于建立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进行解读。《指导意见》将从医保支付这一关键环节入手,对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实行“驾照式记分”,主动约束医药人员手中的“一支笔”。
3月1日起《福建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施行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主要包括两类一是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提供使用医保基金结算的医药服务的医疗类、药学类、护理类、技术类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及负责医疗费用和医保基金结算审核的工作人员;二是定点零售药店为参保人提供
我省强化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行“驾照式记分”,守好百姓“看病钱”近日,省医保局、省卫健委、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河北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明确医保监管对象将从机构向相关人员延伸,对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实行“驾照式记分”——如果发现相关人员违法违
中新网长沙2月17日电(周鹏翔)湖南省医疗保障局17日透露,该局联合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湖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明确自从2025年3月1日起,对相关人员2025年1月1日以后发生的违法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