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2月1日,遵照中央军委1948年11月1日颁布的《关于统一全军组织和部队番号的规定》,以及1949年1月15日颁布的《关于各野战军番号改按序数排列的决定》,四大野战军及华北军区野战兵团辖下的各“纵队”,统一改为“军”级建制。上一篇文章已经详细介绍了第四野战军辖下的18个军,本篇从第一野战军所辖各军说起。
进入解放战争时期,人民军队的称谓逐渐统一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并沿用至今,部队番号也经历了一个从繁杂到统一的发展过程,具体体现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野战军和以华北军区野战部队为代表的五大野战集团番号的演变。
其实早在3个月前,1948年11月13日,辽沈战役刚刚结束,东北野战军12个步兵纵队作为全军整编的第一批部队,已分别改编为第38军、39军、40军、41军、42军、43军、44军、45军、46军、47军、48军、49军。
1949年2月1日,遵照中央军委1948年11月1日颁布的《关于统一全军组织和部队番号的规定》,以及1949年1月15日颁布的《关于各野战军番号改按序数排列的决定》,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北野战军、中原野战军、华东野战军、东北野战军、华北军区野战兵团辖下的各“纵队”,统一改为“军”级建制,并在其基础上组建“兵团”。
1948年11月1日,东北野战军正全面攻入沈阳城区,敌人在东北的最后一个据点解放在即,此时华东野战军正在完成战役集结,准备南下淮海,而我华北军区野战部队,也接到了抑留傅作义集团于平津地区的命令,然而就在战火纷飞的这一天,西柏坡突然发布了一道重要军令。
四十一、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十一军:1一九四八年十一月,执行中央军委统一编制和部队番号的命令,由东北人民解放军第四纵队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十一军,隶属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第十四兵团,下辖第121师、第123师、第123师、第154师,全军共计6.4万余人。
中国人民解放军曾经编有19个野战兵团,在解放战争后期及抗美援朝战争期间存在了一段时间。1948年11月,根据中央军委《关于统一全军组织及部队番号的规定》编成16个兵团,后又由原国民党军起义部队编成3个兵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