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记者 李卓然)11月25日,《陕西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提请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受省人民政府委托,陕西省住建厅副厅长李卫军就《条例(草案)》作了说明。
西部网讯日前,陕西省住建厅、省财政厅召开全省垃圾分类省级示范区建设启动会。根据《陕西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规划》安排部署,确定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市的9个区为省级示范区,将通过高质量高标准打造示范区建设,总结经验,营造典型,示范引领全省垃圾分类工作加快推进。
来源:【宝鸡融媒】(宝鸡融媒 王茜)3月5日,在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我市的两家企业分别拿到了建筑垃圾处置(产生)许可证和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许可证,这是全市首批颁发的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筑垃圾的处理问题日益凸显,成为城市管理的一大挑战。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陕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按照《陕西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相关整改责任单位严格落实整改责任,认真推进整改落实,目前,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牵头整改的思想认识问题、省发展改革委牵头整改的太白县鳌山滑雪场续建项目论证把关不严问题、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整改的垃圾乱堆乱倒问题,已按整改方案要求完成整改,由验收单位组织进行了现场验收并出具了验收销号意见,验收销号意见已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
2022年4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发布“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的通知》,确定西安市、咸阳市、神木市为我省“十四五”时期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的城市;同时,我省鼓励其他有条件的城市参照国家指标体系自行开展“无废城市”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