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以及有关活动,促进无人驾驶航空器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维护航空安全、公共安全、国家安全,2023年5月份,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颁布了《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2024年1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
大皖新闻讯10月24日,大皖新闻记者从蚌埠市公安局获悉,为规范该市辖区范围内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以及有关活动,促进无人驾驶航空器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维护航空安全、公共安全与国家安全,依法打击各类违规违法飞行行为,蚌埠市公安局将对辖区范围内无人驾驶航空器开展实名登记与管理服务登记工作。
羊城晚报讯 记者严锦程、陈泽云报道:2024年1月1日起,《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该《条例》旨在规范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以及有关活动,促进无人驾驶航空器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据交通运输部消息,《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安全管理规则》已于2023年12月15日经第29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1月3日起施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运行按照面向运行场景、基于运行风险、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分为开放类、特定类和审定类三类运行。
自2025年2月1日起,《达州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正式生效。2025年1月1日,达州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就《办法》的核心内容以及广大无人机爱好者关注的实名登记、报备等事项进行了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