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作者:蒙晓阳(西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戚婧(西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博士研究生)来源:《青年记者》2024年第9期导 读:新闻媒体应当及时关注最新的法律变化,意识到法律变革对新闻报道活动带来的影响,明确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要性,合理合法披露,努力寻找公共利益与个人信息保护的平
新华社北京9月30日电 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网络数据处理活动,保障网络数据安全,促进网络数据依法合理有效利用,保护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