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念 新《公司法》2024年7月1日施行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下称“董监高”)已经不再公司任职,或者本就因各种原因的“挂名董监高”就希望公司配合其变更登记其任职,但公司因各种原因拒绝或怠于配合的,董监高就可通过诉讼程序强制涤除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