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出身孕后向公司及时报告,谁知两个月后公司以经营计划有变,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6月11日,深圳中院通报了这起前海法院审理的案件。法院判决某公司继续履行与刘某的劳动合同。2021年11月,刘某入职某公司,双方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
3·8妇女节即将到来,女职工权益保护又成为大家关注的话题,尤其是现如今女职工因为怀孕而遭到公司解雇的情况时有发生。那么,遇到这种情况时女性该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可以主张哪些赔偿?一起来看下面这个案例。王女士于2021年3月入职某公司担任会计,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
【案例苑】光明日报记者靳昊整理●案情:面对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顾女士十分郁闷。顾女士是上海一家公司的员工。2022年4月,公司突然以顾女士2021年期间多次出勤不满8小时,构成事实早退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女职工“三期”是指处于怀孕期、产期、哺乳期。为了保障女职工因生理特点而有的特殊时期,中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均对处于“三期”的女职工作出保护性规定,赋予其特殊权益。然而,不少用人单位仍“想方设法”侵害“三期”女职工合法权益。
梁心慈 作怀孕生子本是一件幸福的事,但却有女职工在怀孕或哺乳期间被辞退,当她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该如何维权?近日,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宝妈哺乳期内被辞退案,二审法院成功调解,郑某获得公司给付的各项费用共计8万余元。
原标题:“出勤不满8小时”,公司辞退孕妇(主题)法院:未达到解除劳动合同的严重程度,判决恢复劳动关系(副题)记者 夏天 通讯员 单雨彤刚一怀孕就被公司以多次出勤不满8小时为由辞退,是合法解雇还是被故意“找茬”?孕妇顾女士诉至法院,认为公司是违法解雇,要求恢复劳动关系。
西部网讯 3月7日,西部网“热线律师说”公益普法进社区妇女节专场活动走进西安高新区鱼化寨街道鱼翔社区,针对广大妇女关心关注的女性法律问题,结合案例进行法律科普。北京市盈科(西安)律师事务所屈升萌律师针对“孕产过程遭遇职场不公平待遇怎么办”问题,结合案例进行了讲解。
一滴水,能折射太阳光辉。一桩案,能彰显法治道理。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推出“小案大道理 时代新风尚”栏目,带您一起回顾那些熠熠生辉的“小案”,回味那些蕴含其中的“道理”,共同感受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所弘扬的公平正义正能量。本期为您带来的是一起劳动争议案件。
西部网讯(记者 杨晏宁)近日,一女子入职2个月后怀孕请假与单位起纠纷事件登上了微博热搜。周女士因身体不适、产检,她提前向单位负责人请假,但负责人却在微信群发通知说其旷工,要进行辞退。记者梳理发现,这样类似事件并非偶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