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消费支持力度再加码!今天(2025年3月1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聚焦住房消费领域提出多项重磅政策。方案明确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同时申请公积金贷款,并同步降低贷款利率、扩大使用范围。
青岛 视觉中国 资料图10月12日,山东省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关于优化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和《关于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购买我市保障性住房的通知》。
大众网记者 尹蔚 日照报道9月20日,日照市住房公积金发布通知,在日照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的缴存职工,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首付款等购房款,以下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业务办理流程。
12月2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落实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畅通住房公积金异地购房提取机制。缴存人购买自有产权住房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或偿还住房贷款本息,不再设置工作地、户籍地等条件。
据微信公众号“陇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12月26日消息,甘肃省陇南市推出了惠民公积金“十二项”新政策。陇南市普通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统一提升至60万元;乡镇基层干部职工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升至65万元;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为72万元。
【鄂尔多斯:可提取公积金付购房首付款 买保障房首付最低15%】财联社11月2日电,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本通知自2024年11月1日起执行。鄂尔多斯市还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9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中心发布《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新建预售商品住房首付款业务的通知》,规定从当日起提取申请人及其配偶在呼和浩特市四区(新城区、赛罕区、回民区、玉泉区)购买新建预售商品住房,可以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12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文件提出,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计算额度。调整前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额度不超过账户余额20倍”,调整后为“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5倍”,自发布通告之日执行。
重庆市民注意了,公积金贷款购房再次迎来利好政策!11月28日,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从首套房的认定、购房首付款提取、商转公的置换等方面进行了优化,再次利好刚需和改善性购房群体。
9月30日,据微信公众号“余杭发布”消息,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决策部署,鼓励和促进住房消费提质,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发布进一步促进住房消费满足住房需求的通知。
为进一步适应当前房地产市场的新变化、新形势、新要求,充分运用好国家提供的工具手段,支持城乡居民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11月11日,经河源市人民政府同意,河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河源市住建局”)会同多部门共同制定并印发了《河源市促进房地产市场销售若干措施》。
来源:【竞舟】近日,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 二手自住住房购房首付款的通知》进一步支持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切实减轻缴存职工家庭购买自住住房支付首付款的资金压力根据该通知符合特定条件的购房人及其配偶(以下简称“申请人”)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近日,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支持缴存人购买保障性住房和优化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称,惠州市民购买保障房可申请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15%、租房提取公积金取消每月50%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