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王老吉诉加多宝虚假宣传纠纷案3日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法院判决加多宝方面立即停止使用含有“加多宝凉茶连续7年荣获‘中国饮料第一罐’”等用语的广告,在指定媒体上连续七日刊登声明以消除影响,并且赔偿王老吉方面300万元。”今年6月,北京市三中院受理此案。
文、图/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陈泽云沉寂已久的凉茶江湖再起波澜。7月10日,加多宝官网披露了《加多宝关于与广药商标纠纷案一审判决的声明》,同日,广药集团上市公司平台白云山发布了《关于“王老吉”商标法律纠纷诉讼结果的进展公告》。
日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此前备受瞩目的“中国饮料第一罐”虚假宣传纠纷案做出终审判决,认定加多宝方面使用的涉案宣传用语显然是对相关商品信息的片面、歧义性宣传,容易使相关公众对包括相关商品的品牌历史在内的商品信息产生误解,因而已构成虚假宣传。
北京商报讯(记者 郭秀娟 张函)7月10日,白云山发布关于“王老吉”商标法律纠纷诉讼结果的进展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药集团”)于今日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王老吉”商标法律纠纷诉讼案件的一审《民事判决书》(以下简称“判决书”)。
3月8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广西代表团的审议时强调,“要积极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营造公平有序的经济发展法治环境”,深刻揭示出了法治环境对于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
中国网(文化中国)讯:据媒体报道,2014年12月19日,有“中国装潢第一案”之称的王老吉、加多宝“红罐之争”案最终宣判,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红罐凉茶装潢所有权最终归属王老吉,加多宝凉茶外包装已构成对王老吉的侵权,并赔偿王老吉1.5亿元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26万余元。
本报记者 许洁 见习记者 梁傲男打了近十年的加多宝与王老吉之间的“商标”官司近日又有了新进展。7月10日,广州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药集团”)旗下子公司王老吉与加多宝商标权纠纷案一审程序审理结束,判决认定加多宝侵权并赔偿广药集团3.17亿元。
王老吉与加多宝之间的“红罐包装之争”终于有结果了。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认为,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公司对涉案“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权益的形成均作出了重要贡献,双方可在不损害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共同享有“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