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国家经济困难,师范教育投入有限,教师资源极度短缺,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公办教师更是少之又少,甚至,一所村级小学,一个公办教师都没有,一个管区和公社的学校,公办教师都是几个,农村教育处于亟待发展中。
中央政府先后出台的《教人【1992】41号》,《国办发【1997】32号》和《教人【2011】8号》文件,是指导各级地方政府处置和解决民代教师问题的政策性文件,有了这些文件的指导,全国各地的民代教师问题在19世纪末基本顺利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