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街道,均有定名。惟自天安门至中华门一段,又东西长安门之一段,及长安门外之东西两段,迄无一定之名称。”“今拟将……自东长安门至东单牌楼,统名为东长安街;自西长安门至西单牌楼,统名为西长安街。如蒙採择,即请饬下公安局,遵照办理。
地名是基础地理信息,是人们工作、生活不可或缺的交流工具,也是人类文明发展传承的重要载体。和平里地名出现较晚,1954年因在北京召开亚太地区和平会议才命名,故而有了和平里东街、西街、北街、南街、中街,在五条街范围中,又有和平里一区、二区等九个区。
《标准》对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地名片区,道路、桥梁、隧道,轨道交通车站,公园、广场及其他类型地理实体的地名规划编制与地名命名作了具体规定,强调在全市范围内保护地名文化遗产,落实传统地名保护名录保护措施,充分挖掘地名文化内涵,做到“旧地名能留则留,以示乡愁”,并在采词用字上作出相应规定。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地名的命名与使用具有鲜明的地域文化色彩。北京老城内的街巷胡同名称,大部分形成于明清时期,通常是当时当地居民根据日常生活、市井百态等街巷特色命名,约定俗成后流传开来的,保存着老北京的乡音乡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