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新闻客户端 记者 俞东辉今日,据金华发布消息,自8月1日起,金华市区实行购房分类补贴政策,新建商品住宅、二手住宅同步执行。政策具体内容如下:对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期间在金华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的购房人,实行购房分类补贴政策。
浙江金华。视觉中国 资料图据微信公众号“金华发布”7月31日消息,对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期间在金华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的购房人,实行购房分类补贴政策。市区范围包括婺城区、金义新区(金东区)、金华开发区全域。
“金华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10月31日,金华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通知,对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金华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购房人按合同成交金额1%给予补贴。
记者从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金华市区购房补贴申领办法》已于近日印发,根据《办法》,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在2022年6月10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办理新建商品住宅合同网签备案,按合同成交额的1%给予补贴,合同成交额以购房发票金额为准。
金华市区新房购房补贴延至6月底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发出通知,对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在金华市区(婺城区、金义新区〈金东区〉、金华开发区、金华双龙风景旅游区全域)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购房人,按合同成交金额1%给予补贴。
1月22日,据微信公众号“金华发布”,日前,浙江省金华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通知,对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在金华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购房人,按合同成交金额1%给予补贴。
来源:【金华日报-金华新闻网】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发出通知,对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在金华市区(婺城区、金义新区〈金东区〉、金华开发区、金华双龙风景旅游区全域)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购房人,按合同成交金额1%给予补贴。
潮新闻客户端 记者 岑天宇据浙报传媒地产研究院追踪统计,本周(1.13-1.19)浙江省拟出让涉宅地3宗(剔除纯租赁、纯安置,出让面积小于1000㎡的涉宅地,下同),体量42.3万㎡,总起价33.5亿元,平均起始楼面价16518元/㎡。
本报记者 方超 张家振 金华报道“我们项目是金华市的高端小区,这套房原单价2.3万元,原总价251万元。”金华滨江城投和品销售经理韩明(化名)指着楼盘沙盘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这套房源现在综合优惠接近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