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对于已经产生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当事人应当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