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东人大门户网站_决议决定】2025年1月18日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经过审查,决定批准《东营市危险废物管理条例》,由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第一条 为了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孟宪东介绍,《聊城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于2023年9月27日经聊城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于2023年11月30日经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深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环境管理,全面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水平,严密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助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法律工作委员会对此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开展研究讨论,并提出多项修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