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用工是指非全日制用工、劳务派遣用工、业务外包用工和平台型用工四种形态,其中平台型用工是指灵活就业人员与用工企业通过共享经济灵活用工服务平台建立合作关系,而非雇佣或劳务关系,双方遵循“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建立平等的业务承揽合作。
灵活用工是企业将部分业务或重复性劳动的岗位委托给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根据业务流程、岗位职责,自行组织人员,完成业务,客户以业务完成量或岗位人员工作开展情况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结算的服务方式。
灵活用工不是一个新的概念,在任何时代都是有的,泛指非正式的非全日制用工,一方面是从劳动者角度来说,因为是非全日制的,所以劳动者可以有更多的选择,可以自由选择职业、选择工作,也比较灵活的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可以说抓住了当前民生保障工作的重要一环。近年来,随着网络营商环境的快速变化,上海互联网灵活用工群体规模不断扩大。据不完全统计,上海外卖骑手人数超过1.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刘旭阅读提示一些平台以灵活用工为幌子,让劳动者签订“自由职业者服务协议”,将用工关系外包,由第三方劳务平台将用工双方转化为合作关系,从而逃避用工责任。分拣员孙源分拣货物时受伤,导致左臂骨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