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粟裕12月27日,封面新闻记者从最高法获悉,《关于为促进消费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发布。《意见》明确消费者因检查商品的必要对商品进行拆封查验且不影响商品完好,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商品已拆封为由,主张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
羊城晚报讯 记者董柳报道:最高人民法院27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促进消费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不得以商品已拆封为由主张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不能依免责条款对暴力分拣快递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提出免责抗辩。
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12月27日电(记者齐琪、罗沙)最高人民法院27日发布关于为促进消费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意见明确,消费者因检查商品的必要对商品进行拆封查验且不影响商品完好,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商品已拆封为由主张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
七天无理由退货引发的争议、投诉、诉讼近期一波接着一波。七天无理由退货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的一项“反悔权”,指的是消费者通过网络、电视、电话等方式购买商品,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天内可以无理由退货。
与购买全新的商品相比,物美价廉的二手商品越来越多受到消费者青睐。但如果对商品不满意,消费者能否七天无理由退货呢?5月25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金山法院”)获悉,此前,该院办理了这样一起涉二手商品交易案件。
上网购物,收到货时发现不合适、不满意怎么办?很多人都会选择“七天无理由退货”。一位路先生就是如此,他在某购物平台的自营店上购买了4部手机,收到货物后他申请了“七天无理由退货”,但却遭到商家拒绝,于是路先生将网购平台诉至法院,不过最终,法院支持了商家的做法,这是怎么回事呢?
“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则适用出现新问题。3月14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发布涉“七日无理由退货”纠纷案件审理情况。法院指出,涉此类消费纠纷案量总体呈上升趋势,越来越多的商品在适用规则上存在争议,包括“不宜”退货商品的范围认定、退货商品“完好”的标准判定等难点。
在某跨境电商平台下单买了双鞋子,收货试穿后发现尺码不合适,便立即申请退货,正要联系快递寄回时,商家却说“跨境商品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然而,在店铺的页面下方,并没有“此商品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标注。跨境商品,到底能不能退货?
调查动机前几天,一网店店主发视频吐槽称:“电商太难做了,‘六一’儿童节才刚过,就开始大批退货,已经有改行的想法了。”店主说,最近店里被退货的衣服都是“六一”儿童节的表演服,退回来的衣服都已经穿过了,打开包裹一瞬间传来汗臭味,有的衣服上还疑似有口红印。此事引发网友热议。
开机激活过的手机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吗?近日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网购纠纷案件张某通过某公司运营的网购平台中的店铺购买了一部手机,签收当日,张某连接互联网激活了手机,并下载安装了一款软件。安装后,张某发现该软件出现闪退,无法正常使用,便联系店铺客服人员协商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