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馆,陈列着新中国第一枚“国印”——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印章。它曾经是国家主席或中央人民政府颁发各种法令、命令、指示和行使其他权力时钤印公文的凭证信物,是人民政权赋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最高权力的象征。
1949年,周总理决定让张樾丞篆刻开国大印。没想到,事成之后,张樾丞还留了手绝活,给国印做了一个“留边”,保证制作过程中的所有工匠都拿不到印样。开国大印非同小可,周总理在著名国学大师齐燕铭引荐下,最终将这个神圣的任务交给了擅长治铜印的张樾丞。
在新中国的历史上,“开国大印”作为见证中国人民当家做主的标志性符号,曾与“国旗”“国歌”同行,它们共同见证了伟大新中国的诞生,是当之无愧的共和国符号。1949年6月15日,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在北平召开。
原标题:新中国检察第一印(图片提供:人民检察博物馆)这是1949年11月1日启用的最高人民检察署印,是最高检察机关颁布批准检察法令、命令、指示、法律文书时,钤印公文的凭证信物,也是开国时中央政府制作的系列政府部门印信之一。这枚印章印体厚2.2厘米、边长6.9厘米、柄长9.4厘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