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今天来聊一聊放弃社保缴纳的事情,社保一直都是大家讨论的热点问题之一,大家现在越来越意识到缴纳社保的重要性了,买药看病需要,养老也需要,没有社保的话,生活都没有安全感,但是有些用人单位并不想为员工缴纳社保,毕竟多缴纳一份社保就要多出一份钱,为了减少公司的用人成本,公司是不愿意为员工缴纳社保的,公司和员工因为社保的拉锯战一直存在,虽然社保的缴纳是法律规定的,但是有些小公司还是用各种各样的借口不为员工缴纳社保,有的会让员工签署自愿放弃社保的承诺书,这就属于违法行为,所签署的承诺书也不具有法律效力。
员工自愿放弃社保,对公司来说风险很大,以下这3大法律风险,用人单位必须面对!2012年12月12日,魏文长入职东莞一织布厂工作,担任杂工,双方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间为2012年12月12日至2014年12月11日。
每月工资本不多,社保一扣,瞬间尴尬了~要社保,每月多扣几百块;不要社保,每月多发几百块;我还是让老板给我发现金吧!一员工自愿放弃社保,公司赔了5万医疗费!入职时,江小二出具“申请书”,表示自愿放弃购买社会保险。
员工自愿放弃社保,对公司来说风险很大,以下这3大法律风险,用人单位必须面对!2012年12月12日,魏文长入职东莞一织布厂工作,担任杂工,双方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间为2012年12月12日至2014年12月11日。
员工自愿放弃社保,公司赔了5万医疗费!入职时,江小二出具“申请书”,表示自愿放弃购买社会保险。2014年3月14日至2014年4月13日请假1个月,请假期间,于2014年3月17日至2014年4月1日住院治疗,共花费医疗费96448元。
所分享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仅供读者学习参考,不代表本号观点。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在王焱均与无锡市兆顺不锈中板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申诉、申请民事裁定书[苏民申339号]中认为:“王焱均于2014年1月8日出具承诺书一份,载明:‘本人王焱均,身份证号码:×××。
「案件事实」:2012年12月12日,魏某入职东莞一织布厂工作,担任杂工,双方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间为2012年12月12日至2014年12月11日。劳动合同第九条约定,魏某「自愿放弃」公司代办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手续。
按照规定,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这既是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利,也是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应尽义务,不能根据职工或者用人单位意愿而免除,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