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小伙伴,驾驶着黄标车的小伙伴们,赶紧看看,自开展“黄标车”整治行动以来,咱们渭南市中心城区道路就已经开始禁行“黄标车”小编现在就将“黄标车”限行区域及处罚罗列粗来,大家可要睁大眼睛看清楚哦~黄标车禁行区域:华山大街以北(含)渭河大街以南(含)滨河大道以西(含)渭清路以东(不
渭南主城区限号提示:明日(1月19日星期四)机动车限行尾号4和9接渭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渭南启动重污染天气级三级应急响应。根据《关于渭南城区空气重污染期间实施机动车禁限行交通管理的通告》有关规定,明日0时起,渭南市城区行驶的机动车实施机动车尾号禁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1月25日晚上7时许,记者从渭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 2017年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为方便市民出行,渭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经决定:1月26日零时起渭南主城区不再限号通行。渭南交警友情提示:雾霾天气,行车视线不佳,注意减速慢行。
从4月18日开始,渭南主城区实施工作日机动车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每日限行两个车牌尾号的机动车,以有效缓解城市道路交通压力,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4月18日上午9点,记者在东风大街和前进路十字看到,过往车辆相较于平日减少了二成左右,而且通行更顺畅了。
本报渭南讯(记者赵坤)连日来,渭南地区遭遇十面“霾”伏,为减少污染,缓解空气压力,经渭南市政府研究决定,从今天上午6时起,凡渭南启动重污染天气三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时,渭南城区将对社会车辆实施20%禁限行,启动一级响应实施50%禁限行。
华商报渭南讯(记者 康菲) 今天零时起,渭南市城区行驶的机动车限行尾号为3和8。禁限行区域为临渭区滨河大道以西、站北路以北、渭清路以东和渭河大街以南,高新区石泉路以东、华山大街以北、渭清路以西及新310国道以南所有路段。
1月18日(星期一)渭南市主城区及各县(市、区)城区限行尾号1和6根据《渭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渭南城区空气重污染期间实施机动车禁限行交通管理的通告》等有关规定,1月18日(星期一),渭南市主城区及各县(市、区)城区机动车限行,限行车辆号牌尾数1和6
2022年4月11日,渭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渭南市生态环境局、渭南市交通运输局联合下发《关于实施工作日机动车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自2022年4月18日起,我市将在主城区部分区域实施工作日机动车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根据气象部门天气情况预报,渭南市城区已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为应对空气重污染、保护公众健康,根据《关于渭南城区空气重污染期间实施机动车禁限行交通管理的通告》有关规定,决定明天(1月4日)零时起,继续对渭南市城区行驶的机动车实施机动车尾号禁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记者获悉,根据《渭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渭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渭南城区空气重污染期间实施机动车禁限行交通管理的通告》等有关规定,1月18日(星期一),渭南市主城区及各县(市、区)城区机动车限行,限行车辆号牌尾数1和6。
长安区一辆渭南车牌尾号为7的车辆被交警拦下 本报记者陈飞波摄三秦都市报 - 三秦网讯(本报记者晁阳 实习记者张晴悦 )11月16日,本报A3版以《西安二次限行第一天违规上路车辆明显减少》为题,关注了西安限行令实施后交管部门的处罚规则。
渭南市公安局渭南市交通运输局渭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渭南主城区冬防期过境大中型货车及低速载货汽车分流绕行的通告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减少机动车尾气对我市空气质量的影响,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