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定点医疗机构:为深入推进我市“总额预算下点数法”支付方式改革,根据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我中心以近三年全人群、全样本大数据为基础进行客观聚类,经过两轮征求意见和8次专家协商谈判,制定了《厦门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住院DIP病种组合目录及门诊项目分值》。
从理论上看,影响当下收治病例分值的直接因素有三:即疾病诊断、治疗方式、年龄及转归等信息。主要诊断和治疗方式决定入组,次要诊断、年龄及转归等信息决定可否进入辅助目录正向校正,如进入则可使此病例得到比所入的病种组更高的分值。
近日有读者反馈一个问题:“我们医院实行DRG付费,在上半年差额五十多万,为何经过医保一清算,就变超额了?”DRG/DIP试点区域基本已实现实际付费,在实际付费过程中,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威力显露无疑,根据健康界的相关报道,DRG实施后,有医生收入降低15%,有科室一年亏500万。
按病种分值付费是利用大数据优势所建立的完整管理体系,发掘“疾病诊断+治疗方式”的共性特对病案数据进行客观分类,在一定区域范围的全样本病例数据中形成每一个疾病与治疗方式组合的标化定位,客观反映疾病严重程度、治疗复杂状态、资源消耗水平与临床行为规范,可应用于医保支付、基金监管、医院管理等领域。
笔者所在医院是一家二甲医院,2022年7月开始进行DIP实际付费,前期也多次去外面学习,但总是不太懂,感觉很简单,但又感觉很复杂,各大专家讲的也是云里雾里的,始终没有摸到门路,第一个月付费支付比0.5,直接亏损了50%,后期经过探索实际学习扭亏为盈,年底整体略微盈利。
是中国原创的支付方式,相对DRG来说,DIP颗粒度更细,是以历史数据为基础,依据现实匹配关系对每个病例的“疾病诊断+治疗方式”进行穷举与聚类,将稳定的住院病种进行组合,根据各病种费用均值、技术难度等与某基准病种的比例关系确定相应的病种点数,再结合点数单价及各医疗机构开展的总点数计算出支付总金额,是医保向医疗机构进行支付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