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听友咨询:交通事故发生后,我通过法院诉讼,向对方及保险公司主张赔偿了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等费用。由于现在需要二次手术,取出钢板,因此产生的误工费,我还可以再向对方主张吗?内蒙古广播电视台《法治直播间》特别邀请北京大成(内蒙古)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福恒详细解读。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是指职工因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经过医疗机构必要的诊断治疗,包括采取病情检查、确诊、药物治疗、手术治疗等医疗措施,确定工伤职工伤情痊愈,终结医疗,终止停工留薪期,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伤残等级后或者正处于劳动能力鉴定过程中,工伤职工原有病情不同程度地重新复发。
2020-10-31 13:52:26 来源:河北工人报工伤职工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如果职工在工作中同一部位两次受伤,该如何获得工伤保险待遇?案情简介 申请人李某于2004年5月到被申请人A公司处工作。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但被申请人未为李某缴纳工伤保险费。
YMG全媒体记者 任雪娜聋哑劳动者在从事货物装卸工作时不慎摔伤,历经两次住院治疗,却被用人单位以旷工为由辞退。近日,在牟平区法律援助中心和承办律师的不懈努力下,用人单位最终依法向受援人张某某支付各项损失共计169428元,并配合其依法申报和领取工伤保险待遇。
诉讼过程中,工伤职工以二次手术需要费用申请先予执行,但不能证明符合先予执行法定条件,法院考虑工伤事实清楚、工伤职工需取钢板的实际情况,在庭前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促使用人单位自愿先行支付部分费用,妥善解决先予执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