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领导留言板”有网民反映“山西一中高三年级请名师进行培优,每生12000元费用由家长买单”,山西吕梁市委社情民意办公室回复称,“培优计划”系该校2020年秋季开始实施的教师专业能力及优等生培训项目。
成人培训机构不得以教育咨询、科技咨询、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等各种咨询名义开展培训活动。自学考试助学机构(高等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成人语言类培训机构不得面向义务教育阶段、高中阶段学生实施培训活动。《上海市成人培训机构设立与管理实施办法》将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
办法服务人群:3周岁——高中生,即幼儿园和中小学生。处罚办法适用对象: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未经相关部门审批,自行成立的培训机构,线下有特定场所、线上有特定网站或应用程序,有2名以上从业人员,有相应的机构分工。
事件:2月8日,教育部发布《校外培训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拟首次将校外培训管理上升为行政法规,在过往政策实践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校外培训管理制度,对培训机构经营条件、审批步骤、培训时间、收费定价、从业人员资质、培训内容等方面做出详细规定,在推进依法管理的同时,正视家长合理培训需求,其中:明确界定校外培训概念:《条例》第2条明确将校外培训界定为“学校教育体系外,面向社会开展的,以中小学生和3至6岁学龄前儿童为对象,以提高学业水平或者培养兴趣特长等为主要目的,有组织或系统性的教育培训活动”,此定义主要是排除亲朋之间无偿的或非经常性的辅导,治理对象仍重点集中于隐形的非合规机构。
山东省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家长和学生,去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出台后,校外培训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在此提醒广大家长和学生,在选择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时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警惕各类校外培训的“花式消费陷阱”。
吉林市教育局11月22日在其微信公众号上通报,为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按照《吉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通告》要求,市教育局于2021年11月14日派出3个督查组分别对城区校外培训机构暂停培训情况进行实地检查。
界面新闻记者 | 查沁君界面新闻编辑 | 宋佳楠校外培训监管进一步迈入法制化阶段。2月8日,教育部出台《校外培训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首次拟将校外培训整体管理上升至行政法规的高度。
2月18日,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发文,就正确理解教育部官网发布的《校外培训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对校外培训机构提出要求。其指出,《条例》旨在推动依法管理校外培训,既非“收紧”也非“放开”。
南都讯 记者李晓慧 近期,为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综合治理,加大惠城区对无证无照办学、超范围经营、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5月15日,惠城区教育局官网通报查处两起涉嫌违规开展学科培训的机构的处置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