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有个客户咨询说:“入职签订合同时约定的基本工资是2700元,实际发放的工资是13400元,工作三年多,单位突然要调岗,我不同意,单位就以不服从公司安排为由将我辞退,那么,若是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话,单位是以合同约定的基本工资来计算?
首先,并不是按照底薪,而是过去12个月的平均收入。其次,并不一定是n+1 ,也可能是2n,但是,如果公司不过分,n+1可接受。计算方式请参考:1. 赔偿的薪资基数,一般是过去12个月全部税前收入的平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