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2月12日消息(记者 汪慧)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延续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5〕4号》(以下简称《通知》),为支持海南自贸港建设,海南自贸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将延续实施至2027年12月31日。
近日,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省人社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委人才发展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对来源于海南自贸港的所得认定、减免税额及累计居住满183天计算方法、高端紧缺人才名单确认
海南自贸港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是自贸港政策落地的重要内容,社会关注度较高,吸引大量高端人才集聚。《海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2025年后,享受政策的对象不再局限于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只要是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累计居住满183天的个人,其取得来源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范围内的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均按照3%、10%、15%三档超额累进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近日,海南省财政厅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对所得认定、减免税额及累计居住满183天计算方法、高端紧缺人才名单确认和反馈流程等事项,进一步予以明确。
日前,为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推动海南自贸港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地见效,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委人才发展局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市税务局介绍,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开始啦,纳税人需要在2024年1月1日到3月31日期间办理经营所得汇算清缴。那么,到底哪些主体需要缴税,应该怎么缴税,缴税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市税务局给大家带来了有关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的详细攻略,快来一起看看吧↓Part.
关于核定征收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等有关问题的公告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6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