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服务管理活动,维护业主、物业服务人等物业服务管理各方的合法权益,营造安全、舒适、文明、和谐的居住和工作环境,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广安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案例简介2022年11月,广安市某物业服务企业服务的一物业服务项目,其服务被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的物业服务质量综合评价第三方评价机构评价为:“总体评价“差”,常规服务对应本次服务评定标准符合项较少。”,未达到其备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服务标准。
为认真吸取近年来在城区发生的住宅小区发生火灾事件教训,进一步提升辖区物业服务企业的安全防患意识和强化消防安全底线意识及红线思维,4月16日上午,广安区消防救援大队、广安区住建局组织全区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召开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工作警示教育大会。
“总分100分,综合评分70分以下即被视为‘不合格’,若不配合限期整改,则将面临行政部门的处罚……”一年前,四川广安,这个城镇常住人口不到150万的地级市,尝试对全市范围内各县(市、区)有物业公司入驻的小区开展物业服务质量综合评价,第一轮接受评价考核的有275个物业服务小区,占全
来源:【广安日报-广安在线】2023年,广安区按照“党建引领、强化管理、优化服务”的思路,在健全完善老旧小区各类配套设施的基础上,调动各类主体参与小区治理的积极性,通过业主承担、财政适当补贴、相关单位依法参与等方式,实现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四治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