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医保局发布了《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管理经办规程(征求意见稿)》,对跨区域、跨制度重复参保作出明确规定,并发布了清理重复参保关系处理的具体细则。根据《规程》,对于重复参保,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清理,在保留一个参保关系同时,应及时终止重复的参保关系。
按照《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需有序清理制度内重复参保和跨参保年度的跨制度重复参保,不能以职工和居民两种身份重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不能在两个及以上地市重复参保。
广大市民群众: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全省清理重复参保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我局定于5 月26日起对全市重复参保人员进行数据清理,一人保留一市的职工或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允许多地、跨制度重复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