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教育厅印发《湖南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20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在严格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方面,要求教师不得利用课堂和学生在网上“吸粉”“吸睛”。文件一经发布,就引起了媒体和公众的关注。这对与时俱进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具有启发意义。
一、在“八小时以外”应当遵守和倡导实践以下行为规范:(一)严明政治纪律。严禁任何形式妄议中央大政方针、传播政治谣言或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行。(二)自觉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党规党纪,自觉抵制“围猎”,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三)维护社会公德。
来源:华夏经纬网据台湾“中时新闻网”报道,为提供全台中小学各学校一致性的奖惩标准,台湾地区教育部门近日在台当局行政机构公报信息网预告《小学及中学学生奖惩准则草案》,明定教师得采取16种管教措施,不得有差别待遇,包括可要求学生打扫环境、静坐或站立反省,但每次不得超过1堂课,每日累计
记者刚刚从市教育局获悉,《合肥市中小学办学行为“十不得”》“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排名”:《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规定,严禁以任何形式、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及排名。2、“不得以学生考试成绩为依据分班和排座位”:《关于印发推进安徽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三项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各地、各校严禁以考试成绩给班级、学生排列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