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通知》,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的通知》,做好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资金监管工作,防范“退费难”“卷钱跑路”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发生,海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研究制定了《海南省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管理办法》。
人民网北京6月17日电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服务行为,推动化解校外培训收退费纠纷,日前,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培训合同》为该行业首个全国性示范文本,共十一条,充分考虑了中小学生在参加校外培训过程中,各环节必须明确的当事人双方责、权、利关系,涵盖了培训项目、培训要求、争议处理等内容,尤其对培训收退费及违约责任作出了详细规定,旨在有效规范培训合同当事人签约、履约行为,从根本上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教育部网站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科技部办公厅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校外培训机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教监管厅函〔202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科技厅(委、局)、文化和旅游厅(局)、体育行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今天(20日),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发布预警提示,请广大家长和学生防范以校外培训退费名义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暑假期间,一些不法分子通过伪造政府部门公文,诱导家长学生添加QQ号或加入QQ群,以校外培训退费名义实施电信网络诈骗,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危害。
今天(20日),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发布预警提示,请广大家长和学生防范以校外培训退费名义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暑假期间,一些不法分子通过伪造政府部门公文,诱导家长学生添加QQ号或加入QQ群,以校外培训退费名义实施电信网络诈骗,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危害。
《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培训合同》为该行业首个全国性示范文本,共十一条,充分考虑了中小学生在参加校外培训过程中,各环节必须明确的当事人双方责、权、利关系,涵盖了培训项目、培训要求、争议处理等内容,尤其对培训收退费及违约责任作出了详细规定,旨在有效规范培训合同当事人签约、履约行为,从根本上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南都讯记者宋凌燕 发自北京 近日,教育部、中国消费者协会印发通知,将于2023年5—6月,在全国开展校外培训“平安消费”专项行动,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工作台账,全面排查掌握校外培训机构收费项目与标准、收费公示制度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