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哈尔滨发布”微信公众号,3月14日,据哈尔滨市住建局消息,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面积公示制度,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该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面积公示有关事宜的通知》,即日起实施。
12月19日上午,“多地官宣将取消公摊”相关话题登上微博、百度热搜第一。目前,多地“取消公摊”逐步开始落地。此外,包括广州、杭州、长沙和厦门等地,虽然未明确取消公摊,但也通过放宽对赠送面积限制、优化阳台等空间面积计算规则等方式提高实际得房率。
举个例子,小明购买了一套100平的商品房,单价15000元/平,那么,购买这套房子小明一共需要花费150万元,但是,由于“公摊面积”的存在,小明花费150万元不假,但得到的实际居住面积却不足100平,通常情况下,只有70~80平之间,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房子交房入住以后,所有的居住费用,比如取暖费、物业费、契税等,甚至包括未来可能会征收的房产税,却都要按照100平来计价,而不是70~80平。
今年以来,多地提出商品房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销售。这是否意味着取消公摊?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销售,将给购房人带来什么影响?记者就此采访了相关专家。近日,湖南省衡阳市发布通知,明确自2025年1月1日起,在全市实行商品房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销售。
今天,我们来聊聊房子。一些地方最近官宣取消公摊,受到社会关注。这几年关于公摊的批评就是得房率太低了,导致买房权益受到影响。许多开发商在设计样板房时会把公摊面积做得很小,但实际交房时情况却并非如此。公摊面积的不透明性和前后不一致性,才是许多购房者面临的“痛点”。
近日,多年来备受关注的“公摊面积”在多地又出现了新变化。一周之内,河北省张家口市、湖南省衡阳市两地宣布逐步推进“取消公摊”。而在今年更早之前,就已有多地提出“取消公摊”。一系列新动作也让“取消公摊”的话题再次登上热搜。那么,“取消公摊”是否等同于得房率100%?
来源:【江西发布】今天上午多地官宣将“取消公摊”相关话题登上微博、百度热搜第一据此前报道,12月12日,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全市商品房销售实行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通知》。
多地宣布“取消公摊”,购房有望实现“所购即所得”业内人士指出,预计后续将有更多城市跟进,现阶段还应关注公摊面积透明化问题多年来备受关注的商品房公摊面积问题,近期出现了新变化。12月以来,湖南省衡阳市、河北省张家口市先后宣布,“取消公摊”或逐步推进“取消公摊”。
澎湃新闻记者 计思敏由于购房后公摊面积的不透明,以及实际使用面积的模糊性,近日,多地官宣商品房将实行按套内面积计价销售后,“取消公摊”再度成为热搜关键词。与此同时,对购房成本和用房成本的影响也再度被讨论,有购房者疑惑,“之前买的是不是多交钱了?”“物业费、采暖费会怎么收?
交汇点讯 近日,随着湖南衡阳市和河北张家口市先后发文提及“商品房销售实行套内建筑面积计价”“逐步推进‘取消公摊’”,“取消公摊”成为社会关注热点,话题一度冲上热搜榜。商品房销售取消公摊在江苏是否可行?会对当下的楼市产生什么影响?
近期,不少地方宣布取消公摊,商品房实行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销售。取消公摊真能省钱吗?不算公摊面积了,买房就能少花钱了吗?这只是一种错觉。公摊面积是无法取消的,只要不是独栋别墅,其他房子多少有点公摊。没有电梯井、楼梯间的房子也无法居住。
前不久在网上看到一则新闻报道,讲的是青岛某楼盘交付后得房率只有50%,意味着除开公摊面积后,实际居住面积仅为原来的一半。有业主表示自己实际110平米的房子,到手只有60平,还有业主表示自己当初入手的146平的套四户型,但等到交房的时候,套内面积竟然只有67.85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