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诉讼过程中,举证是一项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证据有三性,即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缺一不可。下面讲一个真实的案例,20年前,我因开办水泥预制厂,转让了张某3.2亩土地,并签订了《土地转让协议。》几年以后,张某反悔了,说我从租地就没给过他一分钱的地租,后来张某把我告上法庭,以自租地就没收到一分钱地租为由,请求法院解除合同,收回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