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网友问我,灵活就业人员为什么没有视同缴费年限?我一听这个问题,我感觉这个问题就好像有人问我:农民为什么没有小轿车一样。农民和小轿车没有本质上的关系,农民也有很多人有小轿车,有的农民没有小轿车是因为平时用不上,当然也有很多农民买不起小轿车。
如果一个人,在企业工作15年,他可能已经连续缴纳15年的社保,就算现在他辞职回家,到60岁退休之后,也可以按期领取养老金。可是,如果一个人在公务员机关工作14年,他的实际缴纳养老保险的年限可能仅仅只有5年。这是因为,在2014年之前,全国绝大多数地方的公务员,都是没有缴纳社保的。
有读者朋友提问,为啥被除名或自动离职的职工,视同缴费年限不能与实际缴费年限连续计算工龄?对于除名的处罚大家应该都能理解,但对于自动离职行为的处罚,有朋友提出了质疑,为何自动离职的视同缴费年限也不能连续计算工龄?
我姑姑家的大表哥明年就要退休了。最近几天他接到原同事的电话,电话里这个原同事说他正在办退休手续,但是办理过程很不顺畅。原来,他的这位同事在2005年的时候,因为不满足机械厂的工资待遇,擅自不辞而别。去外地另外一个工厂工作了,这位同事在这个厂已经工作了十一年。
只要是按照程序办理辞职的公务员,在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之前的工作年限要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所谓的视同缴费年限,主要是指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之前国家承认的工作年限或是连续工龄,在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之后要视同缴费年限。
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职,主要是指由于工作的原因,或是自身的原因,离开原来的机关事业单位的情形。这里所指的离职包括工作调动,辞职、自动离职,被单位辞退、开除等情形,不同的离职原因,对于工龄和缴费年限的确定办法是不一样的。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发布时间:2021-08-121、存档人员的年龄如何掌握?男同志不分干部身份和工人身份,其年龄不超过58周岁;干部身份的女同志,年龄不超过53周岁;工人身份的女同志,年龄不超过48周岁。如属提前退休的,需按劳动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
1984年就已经正式的参加工作,并且也是属于国有企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员工,通过正规招考进入这一类的单位,拥有相应的招工表,并且在84年以后,每一年也都是有相关的人事档案,相关的工资变动表,由于个人原因,最终导致在1998年的时候被所在的工作单位开除,那么这种情况下,将来在办理退休的过程中,还能不能够认定我的视同缴费年限呢?
当地社保建立个人账户之前离开企业的员工,视同缴费年限不能被认定。第二个前提条件是:参保者调动工作的原因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调动工作到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与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才可以合并计算为劳动者的工龄。
下岗职工买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却不能认定了怎么回事?对于各地的下岗职工来说,买断工龄并不影响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而视同缴费年限能否认定是由多个条件确定的,所以买断工龄与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是没有丝毫关系的,这一点下岗职工是一定要注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