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路某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由北向南在寿阳县秋郭线上行驶,在超越前方同向由郑某某骑行的二轮电动自行车时,电动自行车突然左转与重型半挂牵引车相撞,造成郑某某受伤和双方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依据相关规定,路某某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郑某某承担本次事故次要责任。
南报网讯(通讯员 姜飞 刘宇 记者 王茸)2月21日晚,江宁交警大队东山中队民警接到报警称,文靖路路口,一辆直行的轿车撞了一辆左拐的电动车,导致电动车驾驶人受伤,双方为谁的责任争执不休。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双方都是在绿灯时通过路口,因下雨视线受阻,没有注意到对方车辆,结果相撞。
11月20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召开“涉电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对涉电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审理情况进行了通报,并选取四起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如今,涉电动车交通事故已成为影响交通安全出行、阻碍交通管理秩序的突出因素。
路况信息交通管制期间,禁止一切机动车、非机动车(消防车、警车、救护车、活动指挥车辆除外)在管制路段通行、停留。请广大市民及管制路段沿线居民提前做好出行计划,合理安排出行,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服从执勤民警的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