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法人》杂志全媒体记者 岳雷▲图片来源:资料图历时20余年,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迎来重大改革。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4月14日,证监会就《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加强制度创新,把国企董事会建设好[1] 加强制度创新,把国企董事会建设好[1] 经过一年多的认真准备,2007年,深圳两家市属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试点工作正式启动,这是深圳国有企业改革历史上又一项重要探索。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明确董事会的职责与权限、议事程序,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科学决策、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据中国政府网4月14日消息,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鼓励上市公司优化董事会组成结构,上市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应当占三分之一以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董事会中外部董事应当占多数。